出国前必看:みなし再入国許可与再入国許可的区别和办理方法
出国 1 年内回日本可用「みなし再入国許可」,超过 1 年需事先申请「再入国許可」(最长 5 年)。本文整理两者的条件、手续费、海外期间在留期限到期的风险和永住者注意点。
重点标记:窗口・地点材料金额期限
持在留资格住在日本的人,回国探亲、出差或长期旅居海外前,都要先想清楚:用「みなし再入国許可」(视为再入国许可)就够,还是必须事先申请「再入国許可」(再入国许可)。选错或忘记办理,可能导致在留资格消失。本文适合所有中长期在留者,尤其是计划长期离开日本的永住者。
要点
- 不带再入国許可(含みなし)出国,原有在留资格和在留期间都会消失,再来日本须重新取得签证、接受上陆审查。
- みなし再入国許可:出国之日起 1 年内再入国可用,无需事先手续;若在留期限早于 1 年到来,则须在在留期限前回来;不能在海外延长。
- 再入国許可:出国前向住居地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申请,有效期间在现有在留期间范围内最长 5 年(特別永住者 6 年)。
- 再入国許可手续费:一次有效 4,000 日元、多次有效 7,000 日元(收入印纸);标准处理时间为当日。
- 不能在海外的日本驻外使领馆申请在留期間更新,在留期限到期前必须回到日本办理。
两种许可的比较
| 项目 | みなし再入国許可 | 再入国許可 |
|---|---|---|
| 法律依据 | 入管法第26条の2 | 入管法第26条 |
| 事前手续 | 不需要,出国时表明意向 | 出国前到窗口申请 |
| 有效期间 | 出国之日起 1 年(在留期限更早到来时以在留期限为准;特別永住者 2 年) | 在现有在留期间范围内最长 5 年(特別永住者 6 年) |
| 海外延长 | 不可 | 官方页面未说明,需向窗口确认 |
| 次数 | 每次出国单独适用 | 可选一次有效或多次有效(数次) |
| 费用 | 无 | 4,000 日元/7,000 日元 |
みなし再入国許可
对象
持有效护照和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可以使用(中长期在留者还须持在留卡),但以下人员除外:
- 在留期间被决定为「3月」以下的人、持「短期滞在」的人;
- 正在接受在留资格取消手续的人、被停止出国确认的人、已被发出収容令書的人;
- 以「特定活動」身份在留且正在申请难民认定的人;
- 法务大臣认为出于日本利益、公安或出入国公正管理需要应取得再入国許可的人。
怎么用
出国时携带有效护照(和在留卡),在「再入国出国記録」(再入国用 ED 卡)上勾选表示「一时出国、预定再入国」的栏目,出示给入国审查官并表明使用みなし再入国許可的意愿。
有效期间
- 原则上为出国之日起 1 年;
- 在留期限早于这 1 年到来时,须在在留期限前再入国;
- 有效期间不能在海外延长。预计超过 1 年才回来的,不能用みなし出国,须事先申请再入国許可。
再入国許可
有效期间与种类
- 在现有在留期间范围内决定,最长 5 年(特別永住者 6 年);
- 「一回限り」(一次有效)或「数次」(有效期间内可多次出入境)。经常往返的人申请数次许可,就不必每次出国都重新申请。
申请方法
- 时间:出国前。
- 地点:住居地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受理时间为工作日 9:00~12:00、13:00~16:00(部分手续另有规定)。
- 申请人:本人;或经地方局长认可的申请取次者(所属机构职员、旅行社等)、已备案的律师或行政书士、法定代理人等。官方页面说明,工作忙或上学不属于可由亲属代办的理由。
- 在线申请:只有与在留資格変更、在留期間更新、在留資格取得申请一并提出时才可在线申请。
- 所需材料:再入国許可申請書、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証明書)、护照(无法出示时提交理由书)、代理人提交时的身份证明。
- 处理时间:标准为当日。
手续费
许可时缴纳:一次有效 4,000 日元,多次有效 7,000 日元;在线申请为 3,500 日元/6,500 日元。均以收入印纸缴纳。手续费可能调整,请以官方页面最新金额为准。
在国外期间在留期限到期的风险
- 在留期間更新不能在海外的使领馆申请(Q&A Q64),必须在期限前回到日本,向住居地管辖的官署申请。
- 即使持有效期间为 5 年的再入国許可,有效期间也不会超过现有在留期限;在留期限一到,在留资格即告结束。
- 已提交更新或变更申请后出国的:官方 Q&A(Q23、Q61)说明,须在原在留期限后 2 个月以内(用みなし时,以「原在留期限后 2 个月」与「出国后 1 年」中较早者为准)再入国,否则即使已申请也会成为不法残留。
- 在海外丢失护照或在留卡的,可由同住亲属等代理人申请「再入国許可期限証明」,具体见再入国許可申請页面。
永住者长期出国的注意
- 「永住者」的在留期间为无期限,因此みなし再入国許可的有效期间就是出国后 1 年;再入国許可最长可取得 5 年。
- 计划在海外停留超过 1 年(如照顾家人、海外赴任、子女留学陪读)的,出国前务必申请再入国許可,并在有效期间内回到日本。
- 永住者没有在留期間更新,但仍有在留卡有效期间更新等义务,在留卡有效期间更新申请须在有效期间届满前办理。长期出国前请确认在留卡的有效期限。
- 持みなし出国后若因故无法在 1 年内回来,官方 Q&A 明确有效期间不能在海外延长;而官方页面说明,没有有效的再入国許可(含みなし)就无法延续原在留资格。对永住者而言影响很大,请在出国前规划好停留时间。
时间节点
- 出国前 1~2 个月:确认在留期限、在留卡有效期限、预计在海外停留的时间。
- 预计 1 年内回国:出国当天在 ED 卡上勾选みなし再入国栏并向审查官表明。
- 预计超过 1 年:出国前到住居地管辖官署申请再入国許可(标准当日处理)。
- 在海外期间:留意「出国后 1 年」或再入国許可有效期间,以及在留期限,以较早者为准安排回程。
- 在留期限前:回到日本办理在留期間更新等手续。
常见误区
- 「有在留卡就能随时回来」:在留卡本身不等于再入国許可;不带再入国許可(含みなし)出国,在留资格会消失。
- 「みなし一律有 1 年」:在留期限早于 1 年到来时,以在留期限为准。
- 「在国外可以去使馆续签」:官方 Q&A 明确,不能在海外使领馆申请在留期間更新,みなし的有效期间也不能在海外延长。
- 「永住者没有期限,出国多久都行」:永住者同样需要再入国許可(含みなし)才能维持资格,超过有效期间未回来会有失去资格的风险。
材料清单(可以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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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入国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0/4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向管辖住址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申请,标准处理期间为当日。许可时手续费:单次4,000日元、多次7,000日元(收入印纸);有效期在现有在留期间内最长5年(特别永住者6年)。持有效护照、出国1年内返回者可适用「みなし再入国許可」,无需申请。
再入国許可申請書
须使用新样式。
📍 本人准备
在留卡
特別永住者出示特別永住者証明書。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出示在留卡或特別永住者証明書
📍 本人准备
出示护照;无法出示时提交记载理由的理由书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代办人身份证明(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申請取次者等)提交材料时出示。
仅限申请取次者代为提交时
📍 其他
官方原文
以下是本文依据的官方页面,办理前请以原文为准。
本内容仅供参考,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