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续签):申请时间、材料、手续费与特例期间
整理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的受理时间(满了日前3个月起)、按在留资格准备的材料、2026年10月起调整的手续费、标准处理期间、特例期间和オンライン申請要点。
重点标记:窗口・地点材料金额期限
在留资格不变、只是想在现有在留期间到期后继续留在日本,需要办理「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申请,俗称“续签”)。本文按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官方页面,整理什么时候可以递交、一般要准备哪些材料、2026年10月1日起调整后的手续费、审查需要多久,以及期满时尚未出结果该怎么理解。适合所有持有期限型在留资格、即将续签的在日华人自查使用。
要点
- 原则上必须在在留期間的满了日(到期日)当天或之前申请;在留期间为6个月以上的人,可从满了日前3个月起申请。
- 窗口申请的手续费用収入印紙(印花税票)缴纳,2026年10月1日起按许可期间分档,从1万日元(3个月以下)到7.5万日元(5年以上)不等。
- 官方公布的标准处理期间为2周~1个月。
- 在到期前提出申请、到期日仍未出结果的,可在“作出处分之时”与“到期日起满2个月之日结束时”中较早者之前,以原在留资格继续在留(特例期間)。
- 可以通过「在留申請オンラインシステム」在线申请,但在留期限最后一天(满了日当天)不能用该系统提交。
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官方页面写明:申请原则上在在留期間满了日以前提出;拥有6个月以上在留期间的人,可以从满了日前3个月起申请。
如果有确实不得已的情况,入管也可能受理早于3个月的申请,但需要事先向管辖的入管官署咨询。官方列举的例子包括:海外留学、长期海外出差或赴任、与怀孕生产时期重叠、回国生产、因病住院治疗、家属同时申请等。
在留期间不足6个月的人,具体从何时可以递交,请向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确认。
谁可以递交
- 申请人本人;
- 代理人: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
- 取次者(申请取次人):获得承认的机构职员(如所属机构、教育机构、监理团体等的职员)、已备案的弁護士(律师)或行政書士,以及在申请人未满16岁或因病无法亲自前往时,经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长认可的亲属、同住者等。
即使由取次者提交,申请人本人也必须身在日本。另外,日本成年年龄自2022年4月1日起为18岁,18岁以上者除通过取次者外,须本人申请。
一般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按在留资格分别规定,官方总页面没有统一的“通用清单”,需要到对应在留资格的页面查看(如「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家族滞在」「日本人の配偶者等」「経営・管理」等各有专页)。
以「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技人国)为例,官方页面列出的主要材料如下:
| 材料 | 说明 |
|---|---|
|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 1份,官网提供PDF和Excel格式及填写示例 |
| 写真(照片) | 1张,须符合指定规格;交付在留卡时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不需要 |
| パスポート及び在留カード | 窗口出示原件 |
| 证明所属机构カテゴリー的材料 | 按公司属于カテゴリー1~4提交,例如上市证明、前年分「法定調書合計表」的复印件等 |
| 所属機関の代表者に関する申告書 | 1份(参考样式) |
| 住民税の課税(又は非課税)証明書及び納税証明書 | 各1份,须记载1年总所得及纳税状况;一份文件同时记载两者亦可。由当年1月1日所住的市区町村发行 |
需要注意:
- 所属机构属于カテゴリー1、2时,官方页面注明“其他资料原则上不需要”;具体哪些可以省略,以页面一览和窗口说明为准。
- 换工作后第一次续签、且新公司属于カテゴリー3或4时,还需要劳动条件通知书、登記事項証明書、公司介绍、最新决算资料等追加材料。
- 被派遣工作的人,还需派遣合同、管理台账等材料。
- 刚入境不久或刚搬家、所在市区町村开不出课税・纳税证明时,官方建议先向入管官署咨询。
其他在留资格(如家族滞在、日本人の配偶者等、経営・管理)的材料差异很大,请务必打开对应专页逐项核对。
手续费
窗口申请(収入印紙)
在留期間更新许可的手续费已于2026年10月1日调整,按实际获批的许可期间收取:
| 许可期间 | 手续费 |
|---|---|
| 3个月以下 | 10,000日元 |
| 超过3个月、6个月以下 | 18,000日元 |
| 超过6个月、不满1年 | 25,000日元 |
| 1年 | 33,000日元 |
| 超过1年、不满3年 | 48,000日元 |
| 3年以上、不满5年 | 64,000日元 |
| 5年以上 | 75,000日元 |
- 2026年9月30日以前受理的申请,即使许可在10月1日以后作出,也按改定前的6,000日元缴纳。
- 满足一定条件者可能减额或免除;减额后的手续费不论许可期间均为10,000日元。
- 许可时同时领取「特定在留カード」(附带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功能的在留卡)的,可能需另加该卡的手续费。
- 窗口缴费时使用官网提供的「手数料納付書」贴印花。
オンライン申請
在线申请的金额与窗口不同(例如许可期间1年为27,000日元,5年以上为65,000日元),并另加330日元或550日元的决济手续费。2026年10月1日以后的在线申请不能用収入印紙,只能通过便利店支付或银行支付(Pay-easy收纳号码、网银),不支持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也不寄送纸质缴费通知。官方还提醒:决济通知只会来自页面公布的特定邮箱域名,其他来源的付款要求请警惕诈骗。具体金额以官方页面为准。
审查期间与特例期間
官方公布的标准处理期间为2周~1个月,实际所需时间因个案和窗口而异。
如果在到期日前已经提出更新申请,但到期日时仍未出结果,根据「特例期間」规定,可以在以下两者中较早的时间点之前,以原有在留资格继续在留并继续原来的活动:
- 对申请作出处分之时;
- 从在留期间满了日起经过2个月之日结束时。
窗口申请(非在线)时,在留卡背面的「在留期間更新等許可申請欄」会记载正在申请中。因此正面的在留期间已过时,请同时查看背面。特例期間只适用于在到期日前提出申请的情况,所以不要拖到最后。
オンライン申請
在留期間更新许可申请可以通过「在留申請オンラインシステム」在线提交。可以使用的人包括外国人本人(不包括非中长期在留者和未满15岁者)、法定代理人、一定条件下的亲属,以及获承认的所属机构职员、弁護士・行政書士等。可申请的手续种类和在留资格范围以官方公布的PDF为准。
需要特别注意:在留期限最后一天(在留期間满了日当天)不能用在线系统申请。
时间节点
- 到期前3个月以上:查看自己在留资格的专页,确认材料清单;向1月1日所住市区町村申请课税・纳税证明,并向公司索取所需材料。
- 到期前3个月起:可以向住居地管辖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递交(窗口受理时间一般为平日9:00~12:00、13:00~16:00),或在线提交。
- 递交后约2周~1个月:等待结果通知;获批后按通知缴纳手续费,领取新的在留卡。
- 到期日:窗口申请最晚当天递交;在线申请最晚须在到期日前一天提交。
- 到期后仍在审查中:在特例期間内(最长到期满起2个月)可继续在留,期间留意入管通知。
常见误区
- “到期后再申请也来得及”:申请原则上须在满了日以前提出,特例期間也只适用于到期前已申请的情况。
- “续签费还是6,000日元”:2026年10月1日起已按许可期间分档调整,窗口申请1年许可为33,000日元;9月30日以前受理的申请仍按6,000日元。
- “在线申请可以在最后一天提交”:官方明确在留期限最后一天不能用在线系统申请。
- “所有在留资格材料都一样”:材料按在留资格和所属机构类别分别规定,必须查对应专页。
材料清单(可以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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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カテゴリー1)
0/9适用于上市公司、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独立行政法人、公益法人等第1类机构的员工。除类别证明外原则上无需其他材料。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四季报复印件或上市证明(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日本上市公司)用于证明类别。
上市公司
📍 公司(所属机构)
主管机关设立许可证明(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公益法人等)用于证明类别。
经主管机关许可设立的法人
📍 公司(所属机构)
创新创出企业证明(如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书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创新创出企业)用于证明类别。
创新创出企业
📍 公司(所属机构)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证明(如认定证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用于证明类别。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
📍 公司(所属机构)
申请人派遣劳动誓约书(参考样式)
a. 所属机构(派遣元)用 1份;b. 派遣目的地(派遣先)用 1份。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说明派遣地活动内容及派遣合同期间的资料(复印件)
a. 労働条件通知書(雇用契約書)、b. 労働者派遣個別契約書、c. 派遣元管理台帳、d. 派遣先管理台帳、e. 就業状況報告書,各1份;最近一个在留期间内的资料也须提交。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カテゴリー2)
0/7适用于上一年度工资源泉征收税额1000万日元以上的机构(或在线系统获批按第2类处理的机构)的员工。除类别证明外原则上无需其他材料。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上一年度员工工资源泉徴収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复印件)
第2类、第3类所属机构用于证明类别的文件,由公司提供。
📍 公司(所属机构)
类别证明;或提交下列在线系统获批证明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在留申請オンラインシステム使用申请获批的证明(批准通知邮件等)
仅限希望以与第2类相同的材料申请、提交了类别审查材料并获批使用在线系统的机构。
仅限经在线系统使用申请获批而按第2类处理的机构
📍 公司(所属机构)
申请人派遣劳动誓约书(参考样式)
a. 所属机构(派遣元)用 1份;b. 派遣目的地(派遣先)用 1份。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说明派遣地活动内容及派遣合同期间的资料(复印件)
a. 労働条件通知書(雇用契約書)、b. 労働者派遣個別契約書、c. 派遣元管理台帳、d. 派遣先管理台帳、e. 就業状況報告書,各1份;最近一个在留期间内的资料也须提交。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カテゴリー3)
0/13适用于已提交上一年度法定調書合計表、但不属于第2类的机构的员工。须提交住民税课税・纳税证明;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还须追加所属机构代表人申告书。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的首次更新另需公司资料等。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上一年度员工工资源泉徴収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复印件)
第2类、第3类所属机构用于证明类别的文件,由公司提供。
📍 公司(所属机构)
类别证明
所属机构代表人申告书(参考样式)
1份。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中,第3类、第4类需追加提交。
📍 公司(所属机构)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各1份,由1月1日居住地的区市町村役所发行;若一份证明书同时记载全年总所得和纳税状况,提交其一即可。刚入境或因搬家无法取得时,咨询就近的地方入管官署。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怎么开 →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申请人派遣劳动誓约书(参考样式)
a. 所属机构(派遣元)用 1份;b. 派遣目的地(派遣先)用 1份。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说明派遣地活动内容及派遣合同期间的资料(复印件)
a. 労働条件通知書(雇用契約書)、b. 労働者派遣個別契約書、c. 派遣元管理台帳、d. 派遣先管理台帳、e. 就業状況報告書,各1份;最近一个在留期间内的资料也须提交。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说明申请人活动内容的资料(任选其一)
(1) 签劳动合同时:依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及施行规则第5条交付的劳动条件明示文件;(2) 就任日本法人公司董事时:规定董事报酬的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记录复印件;(3) 调往外国法人日本分店或就任公司以外团体董事时:载明地位(担当业务)、期间及报酬的所属团体文件。各1份。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登记事项证明书(法人登记簿)
可通过法務局网站在线申请交付。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法務局⏳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说明事业内容的资料(任选其一)
(1) 详细记载沿革、董事、组织、事业内容(含主要客户及交易实绩)的公司介绍;(2) 公司自制的同等文件。1份。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最近一年度决算文件复印件
1份。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页面注明:新设事业的情况下提交事业计划书。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新设事业的情况下提交事业计划书
业务所用语言达到CEFR B2水平的证明
1份。日语方面,JLPT N2以上、BJT 400分以上、EJU日语200分以上、JPT 525分以上、作为中长期在留者在日20年以上、日本大学毕业或高专・专修学校专门课程修了、在日完成义务教育并高中毕业者,视为具备B2水平。
仅限主要运用语言能力从事对人业务(翻译・口译、酒店前台等接待)的人,且属于以下之一: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或在第3/4类企业中由当初申请的业务变更为此类业务
📍 本人准备
以前起持续从事同类业务的更新原则上不需要(审查中可能要求提交)。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适用。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カテゴリー4)
0/13适用于不属于第1~3类的机构(如新设公司)的员工。须提交住民税课税・纳税证明;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还须追加代表人申告书。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的首次更新另需公司资料,以及无法提交法定調書合計表的理由资料(该理由资料也只在转职后首次更新时需要)。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所属机构代表人申告书(参考样式)
1份。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中,第3类、第4类需追加提交。
📍 公司(所属机构)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各1份,由1月1日居住地的区市町村役所发行;若一份证明书同时记载全年总所得和纳税状况,提交其一即可。刚入境或因搬家无法取得时,咨询就近的地方入管官署。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怎么开 →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申请人派遣劳动誓约书(参考样式)
a. 所属机构(派遣元)用 1份;b. 派遣目的地(派遣先)用 1份。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说明派遣地活动内容及派遣合同期间的资料(复印件)
a. 労働条件通知書(雇用契約書)、b. 労働者派遣個別契約書、c. 派遣元管理台帳、d. 派遣先管理台帳、e. 就業状況報告書,各1份;最近一个在留期间内的资料也须提交。
仅限基于派遣合同工作(申请人为被派遣者)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说明申请人活动内容的资料(任选其一)
(1) 签劳动合同时:依劳动基准法第15条第1项及施行规则第5条交付的劳动条件明示文件;(2) 就任日本法人公司董事时:规定董事报酬的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记录复印件;(3) 调往外国法人日本分店或就任公司以外团体董事时:载明地位(担当业务)、期间及报酬的所属团体文件。各1份。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登记事项证明书(法人登记簿)
可通过法務局网站在线申请交付。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法務局⏳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说明事业内容的资料(任选其一)
(1) 详细记载沿革、董事、组织、事业内容(含主要客户及交易实绩)的公司介绍;(2) 公司自制的同等文件。1份。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最近一年度决算文件复印件
1份。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页面注明:新设事业的情况下提交事业计划书。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新设事业的情况下提交事业计划书
业务所用语言达到CEFR B2水平的证明
1份。日语方面,JLPT N2以上、BJT 400分以上、EJU日语200分以上、JPT 525分以上、作为中长期在留者在日20年以上、日本大学毕业或高专・专修学校专门课程修了、在日完成义务教育并高中毕业者,视为具备B2水平。
仅限主要运用语言能力从事对人业务(翻译・口译、酒店前台等接待)的人,且属于以下之一: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或在第3/4类企业中由当初申请的业务变更为此类业务
📍 本人准备
以前起持续从事同类业务的更新原则上不需要(审查中可能要求提交)。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适用。
仅限转职到第3类或第4类企业后首次申请更新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経営・管理(カテゴリー1)
0/8适用于在第1类机构(上市公司、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独立行政法人、公益法人、创新创出企业等)从事経営・管理活动的人;更新用提出書類一覧还把JETRO认定的对日投资支援企业列为第1类证明。除类别证明外原则上无需其他材料。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四季报复印件或上市证明(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日本上市公司)用于证明类别。
上市公司
📍 公司(所属机构)
主管机关设立许可证明(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公益法人等)用于证明类别。
经主管机关许可设立的法人
📍 公司(所属机构)
创新创出企业证明(如补助金交付决定通知书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创新创出企业)用于证明类别。
创新创出企业
📍 公司(所属机构)
JETRO认定的对日投资支援企业证明
経営・管理更新用提出書類一覧中第1类所属机构的类别证明之一;以共享办公空间(コワーキングスペース)为事业所的企业除外。
被JETRO认定为对日投资支援企业的企业(以共享办公空间为事业所的除外)
📍 公司(所属机构)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证明(如认定证复印件)
第1类所属机构(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用于证明类别。
“满足一定条件的企业等”
📍 公司(所属机构)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経営・管理(カテゴリー2)
0/4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工资源泉征收税额1000万日元以上的机构从事経営・管理活动的人。除类别证明外原则上无需其他材料。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上一年度员工工资源泉徴収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复印件)
第2类、第3类所属机构用于证明类别的文件,由公司提供。
📍 公司(所属机构)
类别证明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経営・管理(カテゴリー3)
0/13适用于已提交法定調書合計表的第3类机构的经营者・管理者。需提交决算、登记、许认可、常勤职员、日语能力、公租公课履行等材料。2025年10月16日施行新基准,既有在留者在2028年10月16日前的更新中,不会仅因不满足新基准而不许可。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上一年度员工工资源泉徴収票等法定調書合計表(复印件)
第2类、第3类所属机构用于证明类别的文件,由公司提供。
📍 公司(所属机构)
类别证明
最近一年度决算文件复印件
1份。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页面注明:新设事业的情况下提交事业计划书。
📍 公司(所属机构)
经营事业所需许可证的取得证明
(1) 申請に当たっての説明書(参考様式)1份;(2) 证明已取得许可等的许可书等复印件。
📍 公司(所属机构)
📍 公司(所属机构)
证明日语能力的资料
(1) 申請に当たっての説明書(参考様式);(2) 具备日语能力者(申请人除外)的住民票;(3) 经营者或常勤职员具备日语能力的证明(考试合格证・成绩证明,或学历等身份经历证明);(4) 若该人为常勤职员(申请人除外),其工资支付文件。各1份。
📍 公司(所属机构)
最近在留期间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说明(格式自由)
若与上次在留申请时内容有变化,须说明理由。
📍 本人准备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各1份,由1月1日居住地的区市町村役所发行;若一份证明书同时记载全年总所得和纳税状况,提交其一即可。刚入境或因搬家无法取得时,咨询就近的地方入管官署。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怎么开 →所属机构履行税金・社会保险等公租公课义务的证明
(1) 申請に当たっての説明書(参考様式);(2) 法人: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的加入及缴纳证明,源泉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纳税证明,法人住民税及法人事业税纳税证明;个人事业主: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及缴纳证明,源泉所得税・申告所得税・消费税・相续税・赠与税纳税证明,个人住民税及个人事业税纳税证明。无社保加入义务的个人事业主须提交说明资料。
📍 公司(所属机构)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登记事项证明书(法人登记簿)
可通过法務局网站在线申请交付。
仅限以法人形式经营事业的人
📍 法務局⏳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提交该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的复印件
所属机构代表人申告书(参考样式)
1份。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中,第3类、第4类需追加提交。
仅限申请人从事事业管理(而非经营)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経営・管理(カテゴリー4)
0/13适用于不属于第1~3类的机构(如新设公司、个人事业)的经营者・管理者。材料同第3类,外加源泉征收免除证明等。2025年10月16日施行新基准,既有在留者在2028年10月16日前的更新中,不会仅因不满足新基准而不许可。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最近一年度决算文件复印件
1份。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页面注明:新设事业的情况下提交事业计划书。
📍 公司(所属机构)
经营事业所需许可证的取得证明
(1) 申請に当たっての説明書(参考様式)1份;(2) 证明已取得许可等的许可书等复印件。
📍 公司(所属机构)
📍 公司(所属机构)
证明日语能力的资料
(1) 申請に当たっての説明書(参考様式);(2) 具备日语能力者(申请人除外)的住民票;(3) 经营者或常勤职员具备日语能力的证明(考试合格证・成绩证明,或学历等身份经历证明);(4) 若该人为常勤职员(申请人除外),其工资支付文件。各1份。
📍 公司(所属机构)
最近在留期间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说明(格式自由)
若与上次在留申请时内容有变化,须说明理由。
📍 本人准备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各1份,由1月1日居住地的区市町村役所发行;若一份证明书同时记载全年总所得和纳税状况,提交其一即可。刚入境或因搬家无法取得时,咨询就近的地方入管官署。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怎么开 →所属机构履行税金・社会保险等公租公课义务的证明
(1) 申請に当たっての説明書(参考様式);(2) 法人: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的加入及缴纳证明,源泉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及地方消费税纳税证明,法人住民税及法人事业税纳税证明;个人事业主: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及缴纳证明,源泉所得税・申告所得税・消费税・相续税・赠与税纳税证明,个人住民税及个人事业税纳税证明。无社保加入义务的个人事业主须提交说明资料。
📍 公司(所属机构)
外国法人源泉征收免除证明书等
1份。
📍 公司(所属机构)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登记事项证明书(法人登记簿)
可通过法務局网站在线申请交付。
仅限以法人形式经营事业的人
📍 法務局⏳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提交该法人登记事项证明书的复印件
所属机构代表人申告书(参考样式)
1份。2026年4月15日以后的申请中,第3类、第4类需追加提交。
仅限申请人从事事业管理(而非经营)的人
📍 公司(所属机构)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高度専門職1号(イ・ロ・ハ)
0/7适用于以高度専門職1号イ(高度学术研究活动)、ロ(高度专门・技术活动)或ハ(高度经营・管理活动)在留、继续从事现指定活动的人。三种区分要交的材料种类相同,区别在于申请书样式、积分计算表的领域和所从事活动对应在留资格的材料。在留期间中积分不必一直维持70分,但更新申请时合计不足70分不能获得许可。高度専門職2号没有在留期限,无需更新。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1号イ:从事「教授」活动用样式I,「研究」用样式N;1号ロ:「企業内転勤」用样式L,「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用样式N,「法律・会計業務」或「医療」用样式U;1号ハ:「経営・管理」用样式M,「法律・会計業務」用样式U;其他活动用相应在留资格页面的申请书。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在留卡交付之日未满1岁者不需要。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与所从事活动对应的在留资格所需资料
按拟从事活动对应的在留资格页面准备;该在留资格材料按类别区分时,提交对应类别的材料。
📍 公司(所属机构)
按所从事活动对应的在留资格页面准备;该资格按所属机构类别区分时,提交对应类别的材料(申请书・照片・护照以外)。例如1号ロ从事技術・人文知識・国際業務活动时参照 renew-engineer-humanities-cat1~4,1号ハ从事経営・管理活动时参照 renew-business-manager-cat1~4。
积分计算表(参考格式)
按活动区分(1号イ/ロ/ハ)选择对应领域的表格1份;有英文版。
📍 本人准备
按1号イ/ロ/ハ的活动区分,选用对应领域的表格1份(有英文版)。
积分计算表各项目的证明资料
只需提交能确认合计70分以上的资料,无需提交所有适用项目的证明。
📍 本人准备
官方「疎明資料(基本例)」:学历、职历、年收及创新支援企业等特别加算为イ・ロ・ハ共通;研究实绩(特许、研究资金、论文等)只适用于イ・ロ;资格(日本国家资格、IT告示考试)只适用于ロ;地位(代表董事、董事等)只适用于ハ;投资运用业相关加算适用于ロ・ハ。只需能确认合计70分以上。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代为递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材料时,须出示该递交者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有资格代交。
仅限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
📍 其他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特定技能
0/37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最后核对日期:
适用于以特定技能1号在留、在同一所属机构继续工作的人。更新时提交第1表(申请人相关)和第3表(分野相关),不需要第2表(所属机构相关);通算在留期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分野相关材料按所属分野准备(林業・木材産業只需協議会成员证明书),委托登録支援機関实施全部支援计划时还需该机关的材料。
特定技能1号提交材料一览表(更新用)
即第1表(含封面)和第3表之1~3中的适用表,按编号排列置于最前,并在提交确认栏圈“有/无”。更新时不需要第2表。
📍 公司(所属机构)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别记第30号之2样式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一览表要求贴于申请书:申请前6个月内拍摄,纵4cm×横3cm,背面写姓名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特定技能雇用合同复印件
参考样式第1-5号;须有申请人签名,并以申请人能充分理解的语言记载。
📍 公司(所属机构)
雇主方材料
雇用条件书复印件
参考样式第1-6号;须有申请人签名,并以申请人能充分理解的语言记载。
📍 公司(所属机构)
雇主方材料
工资支付(明细)复印件
参考样式第1-6号别纸;须以申请人能充分理解的语言记载。
📍 公司(所属机构)
雇主方材料
申请人最近一个(全部纳期已过的)年度的个人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适用缓缴等纳税缓和措置而证明书上未记载时,还需相关通知书复印件。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过去1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
怎么开 →与课税证明书同一年的申请人工资源泉徴収票复印件
有多张源泉徴収票且最后的工作单位未做年末调整时,须确定申告并另附税務署发行的纳税证明书(その3)。
📍 公司(所属机构)
(过去1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申請人名簿
同一接收机构同时为多名外国人申请时需要。
仅限同一接收机构同时为多名外国人申请的情况
📍 公司(所属机构)
并记申请人可理解语言的年间日历复印件
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时需要。
仅限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的情况
📍 公司(所属机构)
雇主方材料
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协定书复印件
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时需要。
仅限采用1年单位变形劳动时间制的情况
📍 公司(所属机构)
雇主方材料
医疗保险资格信息(Mynaportal下载)或资格确认书复印件
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时需要;须将保险者番号及被保险者记号・番号涂黑。
仅限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的人
📍 本人准备
(过去1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
申请人最近一年度国民健康保险费(税)缴纳证明书
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时需要;须将保险者番号等涂黑。
仅限申请时为国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的人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过去1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
怎么开 →申请人被保险者记录照会回答票(国民年金)
可在年金事務所窗口申请,也可用【特定技能・本人用】交付申请书邮寄向日本年金機構特定技能担当係申请(原则上寄到本人住址,受理后约4个工作日);申请时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时需要,提交24个月份领收证书复印件时可省略。须将基础年金番号涂黑。
仅限申请时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的人
📍 年金事务所/ねんきんネット
(过去1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提交24个月份领收证书复印件时也可省略
怎么开 →被保险者记录照会(納付Ⅱ)或24个月份国民年金保险费领收证书复印件
申请时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时需要;须将基础年金番号涂黑。
仅限申请时为国民年金被保险人的人
📍 年金事务所/ねんきんネット
(过去1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
怎么开 →上次申请时应履行的公共义务相关文件
上次申请时因无法履行纳税或社保义务而提交了公的義務履行に関する誓約書者需要(含上次应提交的纳税证明书等)。
仅限上次申请时提交过公的義務履行に関する誓約書的人
📍 本人准备
公共义务履行誓约书
参考样式第1-26号;住民税、源泉征收相关税、国民健康保险或国民年金有滞纳时需要。
仅限住民税、源泉相关税、国民健康保险费或国民年金保险费有滞纳的人
📍 本人准备
特定技能协议会成员证明书(所属机构)
由各分野协议会发行;第3表中工業製品製造業(改交JAIM成员名簿打印件)和建設以外的分野均为必交。介護分野须为背面记载就业场所名称和种别代码的证明书,自動車整備分野为盖有受理印的入会届出書兼構成員資格証明書等。
仅限工業製品製造業・建設以外的分野
📍 其他
介護须背面记载就业场所;自動車整備为盖有受理印的入会届出書兼構成員資格証明書等
介護分野业务实施事业所概要书
使用分野参考様式第1-2号,由所属机构填写申请人工作的事业所概况;介護分野续签时必交。
仅限介護分野
📍 公司(所属机构)
分野参考様式第1-2号
建筑物清扫业或建筑物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业登录证明书复印件
二者任选其一;已提交记载该登录事项(有效期内)的ビルクリーニング分野協議会構成員資格証明書,或过去3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ビルクリーニング分野
📍 公司(所属机构)
符合省略条件时可省略
洗涤设施卫生基准认定证明文件复印件(リネンサプライ)
日本リネンサプライ協会的卫生基准认定或医療関連サービス振興会的寝具類洗濯業務基准认定(任一),须为申请人工作事业所的认定;已提交记载该认定的協議会構成員資格証明書,或过去3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リネンサプライ分野
📍 其他
符合省略条件时可省略
JAIM成员名簿打印件
从JAIM网站打印、印有所属机构及申请人就业场所名称的成员名簿;工業製品製造業分野以此代替協議会成员证明书。
仅限工業製品製造業分野
📍 其他
代替協議会成员证明书
建设特定技能受入计划认定证复印件
须记载申请人姓名,认定手续在国土交通省地方整備局办理;申请人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建設分野
📍 其他
以前已提交时可省略
造船・舶用工业事业者确认通知书
由国土交通省发行;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造船・舶用工業分野
📍 其他
以前已提交时可省略
成田国际空港国家战略特区航空物流外国人材活用协议会加入通知书或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作为国家战略特区航空物流外国人材活用事业、在特区内保税蔵置場或総合保税地域工作时需要;过去3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航空分野(在国家战略特区内保税地域工作时)
📍 其他
旅馆・酒店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须为申请人工作事业所的许可,宿泊分野原则上名宛人须与所属机构相同;外食業分野在旅館・ホテル工作时也需要,名宛人不同时另需理由书及相关契约书复印件等。过去3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宿泊分野,或外食業分野在旅館・ホテル工作时
📍 其他
风营法风俗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外食業分野第3表之1列为视情况提交的材料,官方留意事项写的是「旅館・ホテルで業務に従事する場合は必要」,是否适用请向入管确认。过去3年内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外食業分野(官方留意事项为在旅館・ホテル工作时)
📍 其他
日本语能力考试(N3以上)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已通过N3以上、从事タクシー运转者区分或バス运转者区分的申请人需要;申请人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自動車運送業分野(已通过N3、从事タクシー・バス运转者区分时)
📍 其他
经自動車運送業协议会分科会认证的日语学习计划
未通过N3、从事タクシー或バス运转者区分的申请人需要(分野参考様式第15-16号,分别由タクシー分科会或バス分科会认证),须为考试预定日尚未到来的计划;过去已提交且无变化时可省略。
仅限自動車運送業分野(未通过N3、从事タクシー・バス运转者区分时)
📍 其他
渔业・养殖业许可证或免许指令书复印件等
所属机构持许可或免许经营时,提交许可证、免许指令书等公的书类复印件;作为漁業協同組合成员经营时,提交该组合发行的证明书类复印件等。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漁業分野
📍 其他
渔船原簿誊本或渔船登录票复印件
使用渔船经营漁業或養殖業时需要;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漁業分野(使用渔船时)
📍 其他
接收特定技能外国人的誓约书(登录支援机关)
将1号特定技能外国人支援计划的实施全部委托给登録支援機関时,由该机关按各分野参考様式(如外食業第14-2号、農業第11-4号)出具;申请人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时可省略。
仅限造船・舶用工業、自動車整備、航空、宿泊、自動車運送業、鉄道、物流倉庫、飲食料品製造業、外食業、農業、漁業分野,且将支援计划实施全部委托给登録支援機関时
📍 其他
協議会成员证明书(登录支援机关)
将支援计划的实施全部委托给登録支援機関时需要;自動車整備分野为该机关盖有受理印的協議会入会届出書兼構成員資格証明書或構成員資格証明書発行申請書(须为支援责任者・担当者等的)。
仅限造船・舶用工業、自動車整備、航空、宿泊、自動車運送業、鉄道、物流倉庫、飲食料品製造業、外食業分野,且将支援计划实施全部委托给登録支援機関时
📍 其他
支援人员的汽车整备士合格证或实务经验证明(自動車整備)
登録支援機関支援责任者・担当者等的1级或2级自動車整備士技能検定合格証复印件,或证明在养成设施有5年以上指导经验的实务经验证明书(分野参考様式第8-3号);过去的在留申请中已提交且内容无变化(有效期内)时可省略。
仅限自動車整備分野,且将支援计划实施全部委托给登録支援機関时
📍 其他
派遣雇用相关材料(派遣元・派遣先)
農業・漁業分野以派遣形态雇用时,需提交派遣元适格证明、労働者派遣事業許可証复印件、派遣計画書、労働者派遣契約書复印件、就業条件明示書、派遣先概要书及派遣先的劳动保险・社会保险・纳税证明等,详见第3表之2之2・之3和第3表之3之2・之3。派遣认定期间的满了日在申请人在留期间满了日起7个月以内时,不能省略提交。
仅限農業・漁業分野的派遣雇用
📍 公司(所属机构)
派遣认定期间临近届满时不能省略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技能実習
0/5适用于在同一号(如技能実習2号或3号)内延长在留期间的人;从1号转2号、2号转3号属于在留資格変更申请,不适用本清单。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住民税课税(或非课税)证明书及纳税证明书
各1份,由1月1日居住地的区市町村役所发行;若一份证明书同时记载全年总所得和纳税状况,提交其一即可。刚入境或因搬家无法取得时,咨询就近的地方入管官署。
📍 市区町村⏳ 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日本国内发行的证明书)
怎么开 →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说明书(参考样式)
因缅甸局势不安而未在第3号技能実習中一时回国的技能実習生申请时需要。
仅限因缅甸局势不安未在第3号技能実習中一时回国的技能実習生
📍 本人准备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留学
0/29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最后核对日期:
适用于继续以「留学」身份就学的人。材料按学校类别——①大学(含短期大学・研究生院)・准大学机构・高等専門学校,②専修学校・各種学校(非专门学日语的课程),③告示・认定日本語教育機関,④高中・初中・小学——以及学校是否为「適正校」(クラスⅠ/Ⅱ)区分,以学校提供的「提出書類一覧表」为准。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属于「別表」所列国家/地区。下文「宽松组」=别表国家/地区的学生(不论学校),或就读于大学等的適正校、専修学校・日本語教育機関的適正校クラスⅠ的学生;「其他组」=非别表国家/地区、且就读于大学等的非適正校、専修学校・日本語教育機関的クラスⅡ或非適正校的学生。经费类材料(申告书、课税证明、汇款证明等)不适用于④高中・初中・小学,④另见末尾专用材料。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在留卡交付之日未满1岁者不需要。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材料一览表(含附件「各种确认书」)
由在读(或拟入读)的教育机构填写,不是申请人本人填写;按学校类别与是否为「适正校」使用不同格式。
📍 学校
本表各类学校都要交,由学校填写。附件「各种确认书」仅在转入新学校时需要:在同一学校更新时不需要(在该校原本专门学习日语的除外);就读専修学校・各種学校(非日语课程)或高中时也不需要,但须在申请书的「日本語能力」或「日本語学習歴」栏填写。
📍 学校⏳ 发行后3个月以内(官方通则: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均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出勤证明(可开具时)、成绩证明及毕业证明
上次在留申请以来就读过的所有教育机构的证明。
📍 学校⏳ 发行后3个月以内(官方通则: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均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①②类:出勤证明在可开具时提交;③日本語教育機関:出勤证明必须提交;④高中・初中・小学:提交出勤证明及成绩证明(一览表未列毕业证明)。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仅限①大学等:作为非专门旁听的研究生就读
📍 学校
仅限①大学等:确定作为旁听生、科目等履修生或专门旁听的研究生就读
📍 学校
仅限①大学等:在夜间授课的研究生院专门夜间就读
📍 学校
日语能力相关资料
就读専修学校・各種学校时,提交以下任一证明:在告示/认定日本語教育機関的留学课程受过1年以上教育;通过规定的日语考试(与大学入学相同,如JLPT N2以上等);或在学校教育法第1条规定的学校(幼儿园除外)受过1年以上教育。
仅限②専修学校・各種学校(非日语课程),且不是在同一学校更新(在该校原本专门学习日语后转入其他课程的除外)
📍 本人准备
关于滞在费负担的申告书
官方格式,可从「留学」页面下载。
仅限①②③类:宽松组仅在上次(直近)在留期間更新申请时曾受到与资格外活动许可(打工)相关的指导时提交;其他组必须提交
📍 本人准备
仅限未满18岁、单身生活(入住宿舍等除外),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④类为入读高中后单身生活的情况)
📍 学校
住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证明某一年度的所得金额和住民税税额(非课税时证明非课税);所得为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所得。
仅限①②③类、本人负担滞在费、用在日打工(资格外活动)收入充当且打工已满1年:其他组即需提交;宽松组还须上次(直近)在留期間更新申请时曾受到与资格外活动许可(打工)相关的指导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大阪市窗口1年度300日元、便利店1年度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与纳税证明配套提交;若有同时记载1年总收入和纳税状况的材料,也可用记载打工收入的存折复印件或网银交易记录截图代替。
怎么开 →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证明赋课年度住民税的缴纳状况;非课税年度不发行。
同上(与课税证明配套)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大阪市便利店1年度1税目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怎么开 →工资明细复印件
可用记载打工收入的存折复印件或网银交易记录截图替代。
仅限①②③类、本人负担滞在费、用在日打工收入充当且打工未满1年:其他组即需提交;宽松组还须上次(直近)在留期間更新申请时曾受到与资格外活动许可(打工)相关的指导
📍 公司(所属机构)
仅限①②③类、本人负担滞在费:宽松组仅在上次(直近)在留期間更新申请时曾受到与资格外活动许可(打工)相关的指导时提交;其他组必须提交(但②専修学校・各種学校クラスⅡ不论国籍均仅在受到上述指导时提交)
📍 其他
仅限①②③类、由他人负担滞在费:提交条件同「本国收入或资产证明」
📍 其他
视经费送达方式,与「携带现金入境者的身份证明」择适用者提交。
仅限①②③类、由他人负担滞在费且经费由他人携带现金入境:提交条件同「本国收入或资产证明」
📍 其他
仅限由他人负担经费,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经费负担人等)情况有变;④类也适用
📍 其他
①②③类:仅限经费负担人居住在日本(宽松组还须曾受到打工相关指导);④类: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时提交
📍 其他
④类须为经费负担人过去1年的收入证明。
奖学金发放证明
具体可接受的证明见官方「奨学金の給付に関する証明書一覧」。
仅限①②③类、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新获得奖学金(①②类不含国费留学)
📍 其他
经费支付书
高中・初中・小学在读者使用;官方参考格式可从「留学」页面下载。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本人准备
存款余额证明(原件)
高中・初中・小学在读者的经费证明之一,须提交原件。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其他⏳ 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通则)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其他⏳ 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通则)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其他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其他⏳ 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通则)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其他
仅限④高中・初中・小学在读,且自上次在留申请后情况有变
📍 学校⏳ 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通则)
代为递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材料时,须出示该递交者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有资格代交。
仅限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
📍 其他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家族滞在
0/13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适用于作为工作签证、留学等身份者的配偶或子女,以「家族滞在」继续在日生活的人。主要证明与抚养人的身份关系及抚养人的职业与收入;抚养人有工作时交课税·纳税证明,否则交存款余额或奖学金证明。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或希望更新3个月以下期间者无需照片。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证明申请人与抚养人身份关系的文件
以下任选其一:户籍誊本、婚姻届受理证明书、结婚证明书(复印件)、出生证明书(复印件)或同等文件。
📍 其他
户籍誊本、婚姻届受理证明书、结婚证明书(复印件)、出生证明书(复印件)等任选其一。
📍 本人准备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在職証明書
由工作单位开具,入管说明没有固定样式,建议写明申请人姓名・国籍・生年月日・性别、所属部门、入职年月日、职位和工资额、职务内容,末尾写证明者的公司名・所在地・职名・姓名。永住申请(会社等に勤務している場合)列为需提交1通。
仅限抚养人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经营活动
📍 公司(所属机构)💴 官方页面未写明费用。⏳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日本发行的证明书)。
页面写为「在職証明書又は営業許可書の写し等」,提交能看出抚养人职业的证明即可(自营可交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仅限抚养人经营事业(替代在职证明)
📍 本人准备
住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证明某一年度的所得金额和住民税税额(非课税时证明非课税);所得为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所得。
仅限抚养人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经营活动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大阪市窗口1年度300日元、便利店1年度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抚养人的证明;须记载1年总所得及纳税状况。刚入境或搬家导致无法开具时,请咨询入管。
怎么开 →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证明赋课年度住民税的缴纳状况;非课税年度不发行。
同上(抚养人的纳税证明)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大阪市便利店1年度1税目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怎么开 →仅限抚养人从事上述以外的活动(如留学生等)
📍 其他
与奖学金证明二选一或酌情提交。
仅限抚养人从事上述以外的活动且领取奖学金
📍 其他
仅限抚养人从事上述以外的活动,作为补充
📍 其他
代为递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材料时,须出示该递交者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有资格代交。
仅限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
📍 其他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日本人の配偶者等
0/11适用于日本人的配偶基于婚姻关系继续在留的情况。须提交日本人配偶的户籍誊本、身份保证书和住民票,以及负担生活费者的课税·纳税证明。日本人实子/特别养子的更新另有清单:不列户籍誊本,住民票交申请人本人的,保证人通常为日本人父母。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未满1岁者不需要。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即使由他人递交也须出示。
户籍誊本(全部事项证明书)
日本人的户籍证明,由本籍地的市区町村发行。
📍 市区町村⏳ 发行后3个月以内(官方通则: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均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日本人配偶的户籍誊本,须记载与申请人的婚姻事实。(日本人实子/特别养子申请时,更新清单中未列此项。)
住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证明某一年度的所得金额和住民税税额(非课税时证明非课税);所得为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所得。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大阪市窗口1年度300日元、便利店1年度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负担申请人滞在费用者最近1年的证明;申请人自己负担时交申请人本人的。
怎么开 →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证明赋课年度住民税的缴纳状况;非课税年度不发行。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大阪市便利店1年度1税目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同上。
怎么开 →身份保证书
官方格式(有日文/英文版),由身份保证人填写签名。
📍 本人准备
身份保证人为居住在日本的日本人配偶。(实子案:由日本人父母或养父母等担任。)
住民票副本
证明住址和世帯构成;外国人住民的国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在留卡号码、续柄等默认省略,需要时须在请求时指定。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日本人配偶的、含户内全员的住民票。(实子案:交申请人本人的住民票。)
怎么开 →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存折复印件
网银页面截图(能看出交易记录)也可,但须为无法再编辑的打印件(不接受Excel等)。
仅限刚入境或搬家等无法用课税/纳税证明证明滞在费用时
📍 本人准备
也可交录用内定通知等或其他同等材料。
仅限无法用课税/纳税证明证明滞在费用时(作为替代材料之一)
📍 公司(所属机构)
代为递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材料时,须出示该递交者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有资格代交。
仅限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
📍 其他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永住者の配偶者等
0/11适用于永住者或特別永住者的配偶基于婚姻关系继续在留的情况。官方更新清单为:申请书、照片、证明婚姻仍在持续的文件、滞在费用证明(负担人的住民税课税・纳税证明等)、永住者配偶的身元保証書、永住者配偶的世帯全员住民票,以及出示护照和在留卡。认定・变更申请所需的「質問書」不在更新清单中。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在留卡交付之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不需要。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证明婚姻仍在持续的文件
官方页面未具体列明可用哪些文件。
📍 其他
1份。官方页面和提出書類一覧都没有列出具体可用哪些文件。
住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证明某一年度的所得金额和住民税税额(非课税时证明非课税);所得为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所得。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大阪市窗口1年度300日元、便利店1年度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负担申请人滞在费用者最近1年的证明;申请人自己负担时交申请人本人的。
怎么开 →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证明赋课年度住民税的缴纳状况;非课税年度不发行。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大阪市便利店1年度1税目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同上。
怎么开 →身份保证书
官方格式(有日文/英文版),由身份保证人填写签名。
📍 本人准备
身元保証人由居住在日本的配偶(永住者)担任。
住民票副本
证明住址和世帯构成;外国人住民的国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在留卡号码、续柄等默认省略,需要时须在请求时指定。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永住者配偶的、记载世帯全员的住民票1份;个人编号(マイナンバー)省略,其他事项不要省略。
怎么开 →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存折复印件
网银页面截图(能看出交易记录)也可,但须为无法再编辑的打印件(不接受Excel等)。
仅限刚入境或搬家等无法用课税/纳税证明证明滞在费用时
📍 本人准备
也可交录用内定通知等或其他同等材料。
仅限无法用课税/纳税证明证明滞在费用时(作为替代材料之一)
📍 公司(所属机构)
代为递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材料时,须出示该递交者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有资格代交。
仅限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
📍 其他
续签(在留期間更新)的材料:定住者
0/19官方来源・核对日期
最后核对日期:
官方按类型列出:日系3世、日系2世/3世的配偶、受抚养的未成年未婚实子、受抚养的6岁未满养子。共同材料为申请书、照片、住民票、课税·纳税证明和身份保证书,其余按身份和收入方式(在职/自营/无业)增减。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書
1份。可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各在留资格页面下载(PDF/Excel);高度専門職、特定技能等使用各自页面指定的样式。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入管)
证件照(纵4cm×横3cm)
1张,贴在申请书上;须为申请人本人、无帽、正面、无背景、清晰,背面写姓名(直接印在申请书照片栏的除外)。领取在留卡当日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申请更新、或希望更新为3个月以下在留期间者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提交日前6个月以内拍摄
未满1岁者、非中长期在留者、或希望更新3个月以下期间者无需照片。
护照及在留卡(出示)
窗口出示原件,无需提交。
📍 本人准备
住民票副本
证明住址和世帯构成;外国人住民的国籍・在留资格・在留期间・在留卡号码、续柄等默认省略,需要时须在请求时指定。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申请人本人的、含户内全员的住民票。
怎么开 →住民税课税(非课税)证明书
证明某一年度的所得金额和住民税税额(非课税时证明非课税);所得为上一年1月1日~12月31日的所得。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便利店1通200日元;大阪市窗口1年度300日元、便利店1年度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日系人本人或配偶中收入较多一方的证明;被抚养者(实子/养子/受抚养的日系3世)交抚养人的证明。
怎么开 →住民税纳税证明书
证明赋课年度住民税的缴纳状况;非课税年度不发行。
📍 市区町村💴 各市区町村不同,例如新宿区窗口・邮寄1通300日元;大阪市便利店1年度1税目200日元。⏳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 可在便利店开具(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
同上。
怎么开 →身份保证书
官方格式(有日文/英文版),由身份保证人填写签名。
📍 本人准备
保证人通常为:日系3世本人案—居住在日本的日本人或永住者;日系2世/3世的配偶案—该日系2世/3世;被抚养子女案—抚养人。
符合条件时才需要
在職証明書
由工作单位开具,入管说明没有固定样式,建议写明申请人姓名・国籍・生年月日・性别、所属部门、入职年月日、职位和工资额、职务内容,末尾写证明者的公司名・所在地・职名・姓名。永住申请(会社等に勤務している場合)列为需提交1通。
仅限收入较多一方(或抚养人)在公司等工作
📍 公司(所属机构)💴 官方页面未写明费用。⏳ 提交入管时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出入国在留管理庁,日本发行的证明书)。
确定申告书(报税)存根复印件
自营业者须自行证明职业与收入。
仅限收入较多一方(或抚养人)为自营业等
📍 本人准备
仅限自营业且持有营业许可
📍 本人准备
存折复印件
网银页面截图(能看出交易记录)也可,但须为无法再编辑的打印件(不接受Excel等)。
仅限夫妻双方(或抚养人)均无业
📍 本人准备
户籍誊本(全部事项证明书)
日本人的户籍证明,由本籍地的市区町村发行。
仅限:日系3世入境后首次更新(交日本人祖父母的户籍誊本或除籍誊本);或由日本人(或日本人配偶)抚养的实子、由日本人抚养的6岁未满养子(交该日本人的户籍誊本)
📍 市区町村⏳ 发行后3个月以内(官方通则:在日本签发的证明书均须为发行日起3个月以内)
仅限日系3世入境后首次更新
📍 其他
仅限日系3世入境后首次更新
📍 其他
认领(认知)证明(本国机关开具)
仅持有认知证明者提交。
仅限日系3世入境后首次更新且持有认知证明
📍 其他
证明婚姻仍在持续的文件
官方页面未具体列明可用哪些文件。
仅限日系2世或日系3世的配偶
📍 其他
该页面写法为「お二方の婚姻が継続していることを証明する資料」。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本国机关开具)
仅限从未向入管当局提交过的人。
仅限日系3世本人、日系3世的配偶,或受「定住者」抚养的日系人子女;且从未向入管提交过
📍 本国政府・驻日使领馆
日语能力证明(任选其一)
a. 在法务大臣告示的日语教育机构受过6个月以上日语教育的证明;b. 达到「日本語教育の参照枠」B1相当以上的证明(JLPT N2合格;或N3合格且总分104分以上;或BJT 400分以上);c. 在学校教育法第1条规定的学校(幼儿园除外)受过1年以上教育的证明。
仅限日系3世本人及日系2世/3世的配偶,且希望获得5年在留期间(未成年人除外)
📍 其他
代为递交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出示)
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材料时,须出示该递交者的身份证明,以确认其有资格代交。
仅限由申请人本人以外的人递交
📍 其他
官方原文
以下是本文依据的官方页面,办理前请以原文为准。
本内容仅供参考,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